党的性质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党的行动指南
党的根本宗旨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
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两个确立
两个维护
四个意识
四个自信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新发展理念
四个伟大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党的思想路线
党的群众路线
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
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
党的建设的五项基本要求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第五,坚持从严管党治党
三严三实
严以用权、严以律已,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两学一做
三会一课
四风问题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
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
入党誓词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徽和党旗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觉徽图案的红旗。
中国共产党觉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觉徽党旗。
党费收缴的基数如何确定?
1、党费收缴基数的基本范围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其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入党费计算基数)、津贴补助。
机关工人:
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企业人员: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其他特殊情况:
离退休干部、职工: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实行年薪制人员:
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
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2、党费收缴基数的具体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
3000元以下(含3000元):
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
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
交纳1.5%
10000元以上:
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
5000元以下(含5000元):
交纳0.5%
5000元以上:
交纳1%
3、党费收缴基数的特殊说明
排除项目: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
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党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
特殊情况处理: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
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4、党费收缴的其他规定
交纳时间:
党员应当按月交纳党费。一般应由党员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或党支部,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
预交和补交:
预交和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违规处理:
党的基层组织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